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快报

 

 

要闻快报

 

(第64期)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


■省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扎实推进皖北地区现代农业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近年来,省财政切实加大对皖北地区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的背景下,自2008年起,省财政积极利用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利契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皖北地区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促进当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一年多来,省财政按照“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突出粮食生产,抓住关键环节、集中资金投入”的原则,扎实推进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实现了皖北地区“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明显改善和农民明显增收”的目标,并创新了一系列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

一、在项目安排上,突出粮食、畜牧和水果三大产业。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精神,结合我省皖北地区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实际,2008年省财政重点支持皖北地区发展粮食、畜牧和水果三大优势主导产业。其中,7000万元用于支持粮食产业,1800万元用于支持畜牧产业,2000万元用于支持水果产业。为增强项目申报实施的科学性,省财政坚持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先导,统筹谋划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科学制定了皖北地区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优势区域,实行集中连片和规模化开发,明确重点支持环节。粮食产业,结合我省粮食生产小麦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和玉米振兴计划三大行动,择优选择皖北地区涡阳县等9个项目县(场),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物资装备购置、农田基础设施完善、专业化和社会化技术服务等关键环节。畜牧产业,重点支持灵璧县、临泉县开展畜禽(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健康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水果产业,安排在水果主产区砀山县、萧县实施,重点支持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优质安全标准化生产,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等。每个项目县(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确定1-2项重点关键环节,集中投入,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打造资金整合平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整体合力。

省财政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支持皖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做到“以整合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以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资金整合”。据统计,2008年,在中央财政1亿多元的引导下,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整合专项资金17项、12563万元,同时带动皖北地区社会投入53276万元,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达到16。整合资金具体项目有: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产粮大县奖励、生猪大县奖励、国家沼气池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粮食三大行动良种良法配套资金、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

三、项目实施突出组织保障、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三项要求。

多方位构建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制度体系,创新项目管理机制,是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取得预期效益的重要保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皖北地区各项目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政及农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便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和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出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多方面的能动作用,特别是农业科研和农机推广部门的技术支撑作用、农垦农场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优势。

四、强化资金管理,建立资金规范使用长效机制。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下发了项目申报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要求各项目县建立约束机制,实行“四制”管理,即:实体项目工程招投标制、设备物资政府采购制;资金使用报帐制、项目实施监管制;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和工程监理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项目公示制。皖北地区各项目县均制定了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报账程序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县本级报账制,配备了专职财会人员,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省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项目快速形成规模、产生效益,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省财政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审,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与管理、信息宣传、项目效益等六个方面全面组织进行考评,绩效考评结果将与2009年现代农业项目安排相挂钩,实行末位淘汰。

五、皖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皖北地区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农民收入低,农业产值约占全省的46%,粮食产量约占48%,油料占36%,肉类占47%,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00元。省财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皖北地区实际,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机遇,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大力支持发展皖北地区现代农业,目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是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皖北地区是我省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省财政对主攻粮食单产、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等重要环节给予重点支持,全面提高皖北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同时,省财政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小麦高产攻关活动,重点在皖北地区推广优质高产品种、科学播种、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4项技术,实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种、统一机播、统一田管、统一机械收获。以我省皖北地区现代农业(小麦)项目实施为例,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500万元,安排在怀远、涡阳、蒙城、阜南、颍上等5县,共建立小麦生产核心区26万亩,实行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并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了“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机能耕、土壤肥”的高产稳产粮田标准。

二是有力地推动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在大力支持发展粮食产业的同时,省财政结合皖北地区实施情况,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当地优势品种肉牛和水果产业发展。灵璧县、临泉县通过实施现代农业(肉牛)项目,有效提高畜禽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地区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生产性能得到较大提高,增加了项目区商品畜禽饲养量和存栏量。临泉县通过项目的实施,新建或扩建年存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牛小区(场)20-30个,增加存栏肉牛6000多头,年出栏可达12000多头,同时可拉动社会资金7000多万元用于肉牛业的发展,增强肉牛产业链条。砀山、萧县通过实施现代农业(水果)项目,加强了果园水利建设,使近10万亩果园的排灌沟渠得到初步修缮,同时,强化了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果园环境管理工作,减轻果区面源污染,农民专业合作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2008年在砀山、萧县项目区,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培育农民专业组织100多个,重点扶持了35个农民协会,建立了25个示范点,建设核心示范基地4500亩。

三是有力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现代农业项目在皖北地区的实施,直接给当地农民群众带来经济利益,特别是农产品产量的增加,质量的提升以及增加就业机会等,都有力地促进了皖北地区农民收入的增加。初步统计,皖北地区26万亩现代农业小麦核心区平均单产达到531公斤/亩,较非示范区亩增102公斤,增幅达到23%。加上项目区享受的各类政策性补贴、优质优价收购和统一科技服务,预计可实现亩增收180元以上,总增收达到4700万元。临泉县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肉牛出栏量,按当前价格每头获利2000元,共获利2400多万元。水果产业,预计每亩节约成本约40元,水果优质果率提高15%以上,项目区户均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

■江西  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责任制

91起正式实施的《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负责人,项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担责。

这个《条例》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还首次明确了乡镇对水利工程的管理责任,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以外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情况,《条例》规定,水利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水库大坝和水闸未经注册登记投入使用,不服从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擅自改变水利工程原设计主要功能、擅自移动或破坏水利工程标志,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其他建设项目等行为,将被处以罚款、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四方面着手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

一、公务用车探索货币化改革。在全市推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启用新的审批表格和审批核准单,严格按照单位人数、领导职数和工作性质核定单位公车编制。在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对单位在职人员私车公用给予适当补贴。

二、出国出境经费与计划实行“双控”。出国(境)计划与出国(境)经费实行联审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组团服务定点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出国(境)服务市场,开展出国(境)费用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单位出国(境)费用报销程序、范围和标准。

三、公用支出推行公务消费电子卡。深化完善公务消费定点制度和公务消费公开制度,规范奖励支出,在市直机关推行公务消费的公务卡(电子化转账)。

四、行政基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禁止在中央扩大内需用于长沙建设项目中安排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到2010年底前,停止审批和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实行归口管理。

■江苏  在全省推行党政一把手“三责联审”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试行)》,在江苏省范围内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责联审”中的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按照政策法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群众对本地区或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等;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指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指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完成经济发展规划(指标)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成效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等。

江苏省委组织部表示,开展“三责联审”,审的是党政正职,审的是党政正职的用权行为,审的是党政正职用权行为的相应责任,正是紧紧抓住干部监督的重点问题,着力破解干部监督的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开展“三责联审”,是相关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干部监督方式方法上的创新和突破。根据新出台的《办法》,“三责联审”的结果将被作为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参与联审的部门将针对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或政策建议。“三责联审”年度工作综合分析,要上报党委、政府领导,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参考。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或线索,将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抄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县委办主任、副主任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2009831日印

                    (共印25份)

投稿:ysxwb    日期: {2009}年{08}月{31}日     【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