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快报
(第56期)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2009年8月3日
■新能源产业 有望成为我国经济新“龙头”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日前透露,新能源发展规划将在年内制定完成。作为亚洲和世界重要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是能源高需求阶段。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高速发展,加剧了能源消耗。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一次能源69%依靠煤炭,发电量的80%左右来自火电。这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能源的大量消耗,不仅造成我国环境问题突出,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增加,而这种既单一又不可持续的能源结构,也导致能源紧缺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新能源具有清洁和可再生的特性,可以作为解决能源制约的长效手段,因而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在致力于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政府通过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的出台给新能源产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支持新能源发展更成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全国煤炭行业推广淮南矿业集团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
近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司办〔2009〕15号文向全国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推广应用由我公司整理的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全国各有关单位,要把淮南矿业集团整理的《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加以推广应用,不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强化瓦斯抽采,从源头上治理瓦斯灾害,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江西 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
近日,江西省下发了加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制度为平台,有重点、分层次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方面的实际困难。
在解决生活困难方面,抚恤补助金不计家庭收入,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因重病、因灾等临时性或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生活救助或生活困难补助。
在解决医疗困难方面,对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参保、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且影响了家庭基本生活的,在原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医疗困难救助和补助。
在解决住房困难方面,对居住在农村的重点优抚对象,经鉴定确认其拥有产权的所居住住房(不含一户多栋)属危房的,或住房处于自然灾害严重地段、不适合居住的,给予一定数额的房屋新建补助资金;属低保对象的,可同时享受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房屋破损影响居住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房管部门根据对房屋的鉴定情况,制定修房分档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户籍优抚对象,将给予优先安排,属于保障廉租住房的,应比非优抚对象提前一年以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我省财政加大投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近年来,省财政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积极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稳步推进“村村通”民生工程有序实施。2006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72.64亿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0亿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12.64亿元。目前,全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任务进展顺利。截止2008年底,全省乡镇通水泥(沥青)路率为100%,建制村通公路率为99.8%、通水泥(沥青)路率为82.5%。
一是设立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累计安排2.4亿元。
二是安排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至2009年从省级交通规费收入中切块安排资金20亿元。
三是支持省级交通部门融资贷款筹措资金。省财政通过支持省交通厅利用省财政返还的交通规费资金,采取信用担保的方式进行融资贷款,目前已累计筹集18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四是安排“村村通”配套资金。2008年以来,省财政在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专门安排市县村村通建设配套资金9亿元。2009年,省财政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专门安排5亿元用于补助农村公路村村通市县配套。
五是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入力度。2006年,省级补助市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总额为2.24亿元,2007年增加到2.9亿元,2008年增加到3.5亿元,2009年预计为4亿元。
■当前我省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二季度企业景气监测结果显示,主要景气指数虽有不同程度上升,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还存在资金不足、货款拖欠等问题。
一是融资困难、流动资金不足。2009年二季度我省企业融资景气指数和流动资金景气指数分别为87.0、95.1,环比分别上升了1.1和5.1点,这是得益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但仍然处于不景气区间,流动资金短缺、融资难是我省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长期问题。
二是经济效益不佳的局面难以改观。二季度调查数据显示,我省25.5%的企业反映经济效益不佳,37.5%反映持平,37.0%反映良好。其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工业企业反映不佳,近一半采矿业企业反映效益不佳,住宿餐饮业有近三分之一反映不佳,虽较上期有不同程度减少,但所占比例依然较大。
三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问题较多。通过对企业家走访,普遍反映目前企业发展环境需要改善,企业竞争力不强、低价倾销和低价竞标现象普遍存在,产品价格下跌、外向型企业订单减少、企业税费负担重,消费市场不旺,市场资源自我调节功能不强等,需要政府进一步监督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亟待改善。对966家中小企业景气度跟踪调查结果显示,二季度中小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为82.0,环比上升3.5点,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处于不景气区间;流动资金景气指数为91.1,比上季度上升5.5点。
■山西省9项政策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鼓励类投资领域
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旨在引导和支持山西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及省产业投资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领域,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繁荣经济、扩大就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意见》共有9项,内容涉及:开放投资领域、实行优惠的土地供应政策、实行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合理配置排污总量、营造宽松的金融环境、发挥资本市场融资作用、完善投资信息发布机制、简化审批手续。
9项优惠政策明确具体,比如,关于开放投资领域,《意见》规定,2009-2010年政府重点调控的6500亿元投资项目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其中,要确定一批具有较好预期收益的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确定业主。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铁路、桥梁、城建、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和城市公交、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采取招投标等方式运作,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签订经营业绩协议、委托管理合同、服务承包合同等方式,经营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在土地供应方面《意见》规定,对于重大转型项目,可依法通过土地置换、盘活存量土地、内涵挖潜、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等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对列入国家、省鼓励类投资领域,且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较大的转产项目,要优先供地;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环保、体育等社会公益项目,可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用地。采取集约化方式为中小企业鼓励类投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
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意见》规定,各地人民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一律向民间投资开放。政府投资应采取贴息、参股、补助等多种形式,对进入鼓励领域的民间投资予以支持。对政府鼓励的民间投资、煤焦资本转产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项目税收解缴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对应安排扶持企业;第4-5年,项目税收解缴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50%安排扶持企业。
《意见》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合理配置排污总量、营造宽松的金融环境、发挥资本市场融资作用、完善投资信息发布机制、简化审批手续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意见》同时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向全社会发布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相关评价指标和具体优惠办法,切实把鼓励民间资本转型、转产发展的各项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四川 城市社区鼓励支持个体行医
日前获悉,四川省卫生厅日前出台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健康发展。这些措施包括要在120急救网络准入、医院评审、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民营医疗机构和公交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
在准入方面,各地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民营资本开放医疗服务市场,鼓励兴办康复、中医、医疗美容、护理、老年病、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大城市设立专科医院和特需医院,在中小城市设立综合医院,在城市社区和乡村鼓励和支持个体行医。
在公平待遇上,民营医疗机构在新农合定点、120急救网络准入、医院评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对于基层个体诊所还有一定优惠政策。此外,任何单位不得为人才流动设置障碍。民营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时,应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对无主病人、贫困病人等民营医疗机构应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治,应积极争取医疗救助政策等获得一定经济补偿。
价格方面,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政府医疗服务指导价格。
■天津出台政策整合资源重点支持区县示范工业园区
为解决区县103家乡镇工业园区存在的布局散、规模小、水平低、资源消耗大、污染点源多的问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日前,天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整合提升发展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若干意见》,决定对全市区县工业园区进行资源整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好的工业园区,作为全市重点支持的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健康发展,尽快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意见》要求,示范工业园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的要求,提高投资强度,加快产业集聚,提升发展水平,成为主导产业明确、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效益突出、带动作用较强的示范产业区。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示范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一般在10平方公里左右,起步区3平方公里左右。在3至5年内,园区销售收入和税收年均增幅要保持在40%以上;投资强度明显提高,环城四区示范工业园区每平方公里投资达到30亿元以上,其他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每平方公里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园区容积率应达到0.8以上。
《意见》要求,加大财政对示范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市和区县两级财政部门,对于示范工业园区的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从2009年起,按照6%贴息比例,给予连续3年的贷款贴息扶持。贷款贴息资金,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为增强示范工业园区偿还基础设施贷款能力,对园区内新建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给予返还。为优化投资环境,赋予示范工业园区与区县开发区相同的管理权限。
《意见》要求,制定《天津市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规划设计导则》,规范示范工业园区建筑、道路、绿化、通讯、水电气热、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废弃物处理等功能的规划设计标准,为各区县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提供依据,并指导和帮助区县编制示范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方案,真正做到用高水平、有特色的规划引领示范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示范工业园区必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增加土地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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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县委办主任、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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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2009年8月3日印 |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