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快报
(第54期)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
■浙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浙江省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截至目前,浙江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普遍经过了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制培训。
浙江省司法厅表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如嘉兴市依托干部教育网,组织全市5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在线法律知识考试;丽水市建立完善了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建档考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
目前,浙江全省有71个市、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7个市、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尤其是去年以来,全省有80%的市、县(市、区)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过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考试。
■环保部将加强土壤污染监管
中国环境保护部近日公布《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该文件称,将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加大污染源监管和修复力度。所谓土壤污染,最主要是污水灌溉带来的土壤污染以及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与土壤板结。有关报道显示,截至2006年,中国受污染的耕地已达1.5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因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逐年增多。
点睛:中国土壤污染的局势十分严峻,治理难度高于大气污染与水污染。这表明此前一直颇受忽略的土壤污染已经受到决策部门的重视。
■杭州首次发布“创新指数”
近日,杭州创新指数发布会举行。以上一年度为基准值,测算得出2007年杭州创新指数为117.12,2006年为115.88。
“杭州创新指数”研究是由杭州市科技局、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在杭州市统计局的协作下完成的。杭州市科技局从今年年初开始进行调研,在大量学习借鉴国内外创新评论理论,研究分析国际、国内著名创新评价体系和国内外先进城市创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完成了创新指数研究,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肯定和好评。
“杭州创新指数”是反映杭州在创新方面变化程度的一个相对数。从已测算得到一级指标分项指数看,以上一年度为基准值,2007年杭州的“创新基础指数”为109.96,“环境创新指数”为123.71,“创新绩效指数”为119.76;2006年的“创新基础指数”为111.13,“环境创新指数”为121.72,“创新绩效指数”为116.99。这就为杭州创新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努力方向。
“杭州创新指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3个;二级指标包括科技投入、人才资源、经济社会环境、创业环境、创新载体、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发展等7个;三级指标共23个。
经专家分析认为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紧紧把握建设创新型城市这个中心目标,充分考虑了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关要素;二是坚持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选择了发明专利、商标、名牌、新产品产值率等反映自主创新成果的指标;三是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纳入了能耗与环保指标,加大了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份额;四是突出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地位,有较多反映企业创新的指标;五是结合杭州的特点,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比重”等具有区域特色的引领性指标;六是与国际接轨,采用欧美日三方发明专利和高技术产品出口方面带有国际背景的指标,为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提供了尺度。
■浙企三大景气指数大幅下滑
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近日发布上半年浙江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企业景气指数、企业融资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均大幅下滑,其中融资景气指数更是跌入不景气区间。
据浙江省统计局介绍,浙江省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今年二季度为98.5,分别比去年同期和上季下降22和6.4点,已经跌入不景气区间,还有22.3%的中小企业感到融资困难。
据介绍,企业家信心指数、企业景气指数也大幅下滑。二季度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景气指数分别为122.4和131.5,比去年同期下降22.7和23.3点,比上季下降12.9和1.7点,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省有关部门分析认为,造成三大景气指数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融资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增加了生产成本,影响企业增利。今年上半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占收入的比重为87.6%,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
■辽宁 将对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将探索有偿使用
从辽宁省政府获悉,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辽宁省将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
为此,2008年底前,辽宁省将先行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非办公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经营性用地、发生出租或改变用途的原划拨土地实行有偿使用。
辽宁省还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规定,教育、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针对一些开发商囤积土地的现象,辽宁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旧城区改造,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防范开发企业“圈占”土地。沈阳市、大连市主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每宗地不得超过20公顷,其他省辖市不得超过15公顷,其他地区不得超过10公顷。同时,严格执行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的规定。
■湖南省启动农村“民生价格”整顿
湖南省物价局宣布,从7月下旬至11月,湖南将用4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及农村水、电、有线电视、建房收费等16个方面的民生价格全面清理整顿。为了遏制能源、工业原料价格飙升对“三农”的负面影响,湖南省规定,为满足省内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从省外调进的尿素等化肥,只允许经营部门加规定的经营差率销售。中石化和中石油湖南分公司应尽力保证农业生产用油需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和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农用柴油过程中,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农村客运加收的燃油附加费不得超过0.3元/每人每票。已实行城乡同价的居民生活用电,农村与城市执行同一价格标准。未实行城乡同价的其他类别用电,不得超过规定的限价水平。物价部门还强调,必须取消农村电网改造中向农民收取的“户表费”。此外,湖南此次涉农民生价格整顿还涉及农村中小学教育、办理身份证、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殡葬服务、畜禽防疫、种子价格、医药、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制度、农机等方面。湖南省强调,通过此次清查,要争取尽可能多地取消和废止形形色色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
■专家批评中国各大学斥资收买高考状元
香港《大公报》消息,中国教育学家朱永新表示,中国部分大学花钱收买考生、拉拢高分复读生,制造了升学率的虚假繁荣。据了解,中国2008年高考成绩尚未公布,但各重点高校斥资“收买”高考状元大战已经展开,最高已达五万元。
点睛:分析人士忧心,高考分数商品化对教育产生不良影响,高分就是赚钱、低分就是赔本的观念在民间广为流传,凭分数评核考生,等于传递分数就是金钱的商品意识。
■粮食生产出现“新剪刀差”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近日,有专家提出,我国粮食生产中出现了粮食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差、种粮与打工的比较效益差、种植粮食与经济作物产出率差加剧扩大的“新剪刀差”现象。“新剪刀差”现象的出现,扭曲了粮食价格的市场传递和调节功能,造成我国农村优质劳动力、土地等“粮食生产力”大量流失。这一现象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影响不容忽视,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出台措施予以解决。
“新剪刀差”产生原因:粮价形成机制的不完全市场化,与农资、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对市场化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粮食生产“新剪刀差”现象的产生与发展的主导因素。当前,农民外出打工与种粮效益的剪刀差逐步扩大。
针对新剪刀差现象,专家提出化解对策:(1)化解“新剪刀差”的关键,在于缩小当前粮食市场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差距。应该小幅度、周期性地调整粮价,让粮价温和回归到合理的范围。(2)国内粮价应随着农业生产资料、国际粮价的上涨逐步提高到与其价值相吻合的水平,在提价方式上,可以每年让每斤粮食上涨两三分钱,并建立相应的机制保证粮价逐年小幅提高,使粮价上涨不至于引发通货膨胀。(3)建立粮食与经济作物、工业品价格联动机制,使粮价与CPI、GDP同步增长,稳步增加农民种粮收益。此外,提高粮价还要与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补贴政策相结合,做到既不谷贱伤农,又不谷贵伤民。(4)从生产领域入手,在粮食产业内部挖潜增效,提高单位土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工行:下半年信贷投放将向小企业倾斜
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在22日召开的全行分行行长工作会议上说,要在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同时,积极保证重点领域资金需要,小企业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是工行竞争发展的战略领域,要在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中保持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姜建清要求,工行全体上下对待小企业要动态分析、细分市场、有进有退、区别对待,对创新能力强、产品有竞争力、经营健康的优秀小企业,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对市场前景好而目前遇到临时性资金困难的小企业,则依据政策给予贷款重组、展期等多种方式帮扶;而对技术、产品一般,又不再具有低成本优势的小企业及环保不达标的小企业则坚决退出。
工行表示,下半年在信贷规模上将向小企业倾斜,适当增加小企业发展较快、管理比较规范地区分行的专项信贷规模,实行单独管理与考核。同时,工行总行明确要求,各分行不得调剂使用总行给予小企业的信贷规模。此外,工行还将积极探索通过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创新方式,多渠道支持小企业合理资金的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将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7月17日正式下发。根据新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将进行机构改革,新组建五个司,包括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督察内审司、货物和劳务税司。
税务总局行政单位司局级领导职数由44名增加到50名,其中增设1名总审计师。国家税务总局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省(区、市)国税局机构改革。
根据新的规定,税务总局在不改变现行的税款入库级次和属地征缴原则的基础上,将目前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的部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职能,以及总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统一并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另外,将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征收管理司等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纳税服务司,充实和完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将信息中心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能,征收管理司除纳税服务以外的其他职能,各有关司局的信息化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不再保留征收管理司,改革后,信息中心主要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
此外,税务总局还将审计司职能、巡视工作办公室的部分职能,法规司、财务司等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整合划入督察内审司,不再保留审计司和巡视工作办公室;将流转税管理司、进出口税收管理司的职能,整合划入货物和劳务税司,不再保留流转税管理司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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