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2008]33号
关于成立颍上县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颍上县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辉(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第一副组长:刘树生(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江多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绳 允(县人大副主任)
张华久(县政府副县长)
蔡 静(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刘江淮(县纪委副书记、财政局局长)
叶士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志勇(县委办公室主任)
江 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 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克甫(县委宣传部挂职副部长、县教育局局长)
汤 辉(县直工委书记)
朱军利(县商务办主任)
于大伟(县农委主任)
张志刚(县建设局局长)
柳西才(县公安局局长)
王 峰(县卫生局局长)
王光泽(县委督察室主任)
马树行(县工商局局长)
黄贯强(县旅游局局长)
林美学(县工会主席)
张 燕(团县委书记)
唐国庆(县广电局局长)
胡 波(县水务局局长)
魏 伟(县民政局局长)
田孝素(县林业局局长)
马仁友(县文明办主任)
罗士宣(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军(县环保局局长)
赵莉华(县文化局局长)
陈 亚(县物价局局长)
姚 民(县交通局局长)
陈 锋(县技术监督局局长)
汪 溢(县畜牧局局长)
王立新(县爱卫办主任)
凌培灵(县妇联副主席)
马仁峰(县药监局副局长)
曹 勇(县市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组、防治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社会治安组、督查组、纪检监察组。
一、办公室 主 任:王 峰
副主任:王立新
职 责:负责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联络、协调等工作。
二、 综合组 组 长:张 颍
副组长:王新亭
职 责:负责办理综合日常工作。做好文稿撰写、文件处理、信息传递、会议记录、资料收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三、防治组 组 长:罗士宣
副组长:白祥成 张乐林
职 责:负责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制定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有关措施,报告疫情、防治咨询、病人接诊、隔离、诊断、治疗等。
四、宣传组 组 长:孙 军
副组长:唐国庆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新闻发布、活动报道、简报编印及典型宣传等。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江淮
副组长:朱军利
职责: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经费、物资和后勤工作。做好设备、药品、消费品等物品的采购发放,办公用品购置,车辆调度及有关经费筹措、拨付,市场物资保障供应等。
六、社会治安组 组 长:柳西才
职责:负责社会秩序维护和治安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必要时实施强制措施等。
七、督查组 组 长:王光泽
职 责: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督查工作。按照《督查工作方案》实施督查。
八、纪检监察组 组 长:叶士凯
副组长:李 军
职 责:负责纪律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上级政策、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处违纪案件,确保政令畅通。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
主题词:爱国卫生运动 机构 成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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